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寮步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为什么制定办法?
2018年,我镇出台《寮步镇香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对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供给、加快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提升文化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东莞建设文化强市,寮步镇旅游部门组织修订办法。
二、办法修订了哪些内容?
《寮步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8 章26条,与《寮步镇香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新增9条,修订 7条。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专项资金目的、含义、使用方式和原则,对第一条、第三条内容作相应修改,并将镇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修改为200万元。第二部分扶持对象及方式、第三部分补助项目及标准、第四部分项目奖励及标准是《办法》的主体章节,明确扶持对象、扶持项目及内容,包括优质文化旅游项目、旅游厕所、旅游宣传推广、大型专业博览会、旅游品牌、旅游商品等。第五部分项目申报与审批,严格规范了申报、审核、拨付、跟踪、绩效考评等方面要求。在原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新增了第六章部门职责,明确了镇旅游管理部门、镇财政部门的职责,厘清各方责任。
三、哪些主体可以申请专项资金?
寮步镇文化服务企业、香市文化制造企业、旅游服务企业、会展企业,跟文化旅游有关的园区(基地)公共服务平台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文化旅游投资开发企业,以及符合扶持条件的个人。
四、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有哪些?
优质文化旅游项目、旅游厕所、旅游宣传推广、大型专业博览会、旅游品牌、旅游商品等。
五、何时可以申报专项资金?
每年集中组织一次申报工作,由镇旅游管理部门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发布专项资金年度申报指南。当年受理上一年度奖补项目。
六、专项资金的评审与拨付程序如何?
为做到申报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寮步镇旅游管理部门将组织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由镇旅游管理部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纳入次年的镇财政年度预算,镇财政部门根据镇政府批复按实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