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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寮步镇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抚恤实施方案》
关于《寮步镇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抚恤实施方案》政策解读(音频)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镇医疗保障体系,解决群众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问题,有效减轻我镇群众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 649 号)、《东莞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东府〔2020〕58号)、《关于延长<东莞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修订)><东莞市困难家庭二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东医保〔2023〕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寮步镇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抚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修订背景
由于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还无法完全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现行的医疗救助制度在制度建设、模式设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医疗救助资金的不足,在使用过程中捉襟见肘,使患重病大病的患者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放弃治疗,或因就医看病而负债累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些已经成为突出的民生问题。
根据2017年4月出台《寮步镇村(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抚恤实施办法》,在借鉴市内相关镇街的医疗救助经验基础上,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2020年7月28日寮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寮步镇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抚恤实施方案》(寮府办〔2020〕12号)。该方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镇医疗保障体系,解决群众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问题,有效减轻我镇户籍村(居)民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镇公共服务办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及广大群众意见后,于2023年8月7日印发《寮步镇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抚恤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依据
(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 649 号);
(二)《东莞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东府〔2020〕58 号);
(三)《关于延长<东莞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修订)><东莞市困难家庭二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东医保〔2023〕20号)。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寮步镇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抚恤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共有七条:总体目标、救助(抚恤)对象及标准、申请材料、申请流程、部门职责、工作要求、其他事项。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健全完善我镇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建设幸福和谐寮步,我镇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设立寮步镇居民重大疾病救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寮步镇居民实施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抚恤,减轻群众因患重大疾病而产生巨额医疗费用的沉重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让群众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二)救助(抚恤)对象及标准。
明确了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抚恤对象范围、标准。
(三)申请材料。
明确了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抚恤的申请材料。
(四)申请流程。
明确了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抚恤的申请材料。
(五)部门职责。
明确成立镇重疾救助及身故抚恤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三是严格资金使用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镇公共服务办负责解释。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四、《实施方案》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实施方案》由寮步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解读,联系电话:8332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