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6〕110号)、《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6〕111号)、《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从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3日(共10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望牛墩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东莞市望牛墩镇金牛路城建办公大楼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杜小姐 联系电话:0769-88552788
镇(街)住房保障业务部门:东莞市望牛墩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