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万江街道关于健全新质生产力培育机制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万办规〔2026〕2号),现开展2025年度培育新质生产力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在万江街道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万江街道依法纳税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项目实施时间为2025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奖励和补贴:
1.企业被列入信用中国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红黑名单)”中的“黑榜”名单的;
2.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财经、市场监管、环保、劳动、社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不含海关)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单次处罚中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价值金额合计10万元及以上的。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受理的认定类项目实行“免申即享”流程,无需提交任何申报材料,认定类具体项目详见附件2申报指引。非认定类项目须按以下流程提交材料:
(一)申请单位先将电子版材料发至对应的邮箱(详见以下联系方式),提交的电子档,申报书必须是可编辑的Word文档,其他佐证材料请原件彩色扫描,按《申报指引》序号分类打包,文件命名为企业全称。
(二)电子版材料审核无误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签字盖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需编制封面、目录及页码),申报多个项目的,佐证材料合并装订,装订时请不要使用热熔胶进行打孔。
(三)申报多个项目的,按科技、商务分开装订,并于2026年4月8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相对应的办公室。
三、审批程序
(一)万江街道经济发展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拟定奖励名单和奖励金额,征求有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奖励名单。
(二)奖励名单通过万江街道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的,由经济发展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
(三)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奖励名单,提交街道办事处工作会议和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审议。
(四)审议通过后,由经济发展局办理拨付手续,向有关企业下达资金拨付通知,由财政分局按规定核拨资金。
四、联系方式
(一)经济发展局科技组联系人:黄浩峰、庾洪杰,联系电话:22180707,邮箱:173948322@qq.com;
(二)经济发展局商务组联系人:刘珂、谢炳坚,联系电话:22271938,邮箱:152235756@qq.com。
地址:万江街道徐屋街10号行政办事中心1号楼二楼
附件:
附件1:万江街道关于健全新质生产力培育机制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万办规〔2026〕2号).pdf
附件2:万江街道培育新质生产力奖励申报指引0325.docx
万江街道经济发展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