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东莞市望晓蕊睿商贸有限公司等280户企业,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长期停业未经营,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予公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具体名单见附件)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