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万江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万江街道创新人才引进培养配套暂行办法》等三份街道人才政策的通知
《万江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万江街道创新人才引进培养配套暂行办法>等三份街道人才政策的通知》(万办〔2024〕32号)已经印发实施,现就《通知》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万江街道本科生引进配套暂行办法》(万办〔2022〕17号)和《万江街道人才引进奖励暂行办法》(万办〔2022〕19号)、《万江街道创新人才引进培养配套暂行办法》(万办〔2024〕18号)于2022年12月印发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废止的原因
因政策调整的原因,经公开征求意见、司法合法性审查、街道办事处工作会议审议等法定流程,现决定废止上述三份人才政策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且不再受理2024年度的相关补贴申请。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江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