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东府〔2020〕52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东人社发〔2020〕51号)及《万江街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万党政综合发〔2021〕20号)等文件精神,经万江街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对2023年度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拟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至4月17日,如有意见,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0769-2217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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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万江街道核准企业自评人才拟定名单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江分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