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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45538G/2024-00171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4-09
名称: 东莞塘厦肖大为内科诊所撤销备案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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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塘厦肖大为内科诊所撤销备案通告

发布日期:2024-04-09  浏览次数:-

  东莞塘厦肖大为内科诊所(地址:东莞市塘厦镇清湖头社区凤凰路95、97号一层铺位,备案编号:MA54TTHR644190017D2192,法定代表人:肖大为,主要负责人:肖大为)申请撤销备案,我局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批准同意予以撤销备案,自2024年4月9日起执行,并予以公告。自2024年4月9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