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治超[2017]9号)文件的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货运源头排查和监管工作,交通部门要核查和确定货运源头单位,掌握本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治超办。我镇共有4家超限超载治理源头单位,由于东莞市慧江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破产倒闭,经塘厦镇治超办研究决定,我镇目前有3家超限超载治理源头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24年5月12日,举报监督电话:0769-87721113。举报监督地址:东莞市塘厦镇环市东路27号,电子邮箱:txjtysfj@163.com。
塘厦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塘厦分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