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农贸市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塘厦镇各农贸市场陆续开展品质提升工作,其中莲星市场已完成农贸市场品质提升施工工作并通过市级验收,由东莞市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专班下发《农贸市场品质提升验收意见书》,同意验收通过,确认为规范型农贸市场。
莲星市场拟向市、镇两级专班提交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财政补贴资金申请,现根据《东莞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示如下:
一、品质提升实际改造面积测量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升级改造项目的补贴面积按实际改造建筑面积计算,不包括专业经营非农副产品区域的面积。鉴此,莲星市场聘请第三方符合资质要求的测量机构对改造面积进行测量并制定测量报告,莲星市场占地面积为6095.2平方米,实际改造面积为2732.47平方米。
二、品质提升建设工程审定结果
由市专班下发合格的《农贸市场品质提升验收意见书》后,莲星市场已向财政部门提交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并由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作出答复意见:莲星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送审结算总造价:4,337,329.71元;审核结算总造价:3,523,995.59元;核减额:813,334.32元;核减率:18.75%。
现依规定对上述内容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审定结果或改造面积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塘厦镇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专班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供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不能提供书面材料或有效证明的,恕不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共7天
地 址:东莞市塘厦镇塘龙东路71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塘厦分局
联系电话:0769-87819993
塘厦镇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