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2023年第 3期) | |||||||||
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2023年3月16日起至2023年3月25日)书面向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 |||||||||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01 联系电话:82088063 | |||||||||
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镇街 | 工作单位 | 单位地址 | 缴纳社保月数 | 有无自有房屋 | 符合保障类别 | 保障方式 |
1 | 刘青 | 431022********2566 | 塘厦 | 东莞市塘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东莞市塘厦镇环市南路3号 | 19 | 无 | 新入户人员 | 租房补贴 |
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2023年第 3期)
发布日期:2023-03-16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