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东莞南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2018年)的有关要求,项目须进行公示。
2020年02月10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在环评互联网进行第一次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2018年)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应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进行项目公示,因此,建设单位拟按照规定重新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东莞南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选址:东莞市塘厦镇清湖头社区石桥头污水处理厂右侧地块;
建设内容:生猪屠宰量100万头/年。
2、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东莞南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工,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2号,邮编:523710。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东亿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先生,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图路高盛科技大厦504室,邮编:523000,邮箱:476809219@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选用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公告中的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https://pan.baidu.com/s/1Drc0h5tPOdefR33rfHOjUg,提取码:vs32。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东莞南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