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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475R/2024-00532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石碣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6-17
名称: 关于《东莞市石碣镇现代化产业园区拆迁安置补偿细则》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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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石碣镇现代化产业园区拆迁安置补偿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7-01  浏览次数:-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东莞市石碣镇现代化产业园区拆迁安置补偿细则》的通知


关于《东莞市石碣镇现代化产业园区拆迁安置补偿细则》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以制造业当家,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坚持强化党政统筹,大力整备连片产业用地,加快打造现代化产业园区,建设一批面向优质企业的高品质、低成本、快供给的产业空间,促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石碣镇人民政府于2024617日印发了《东莞市石碣镇现代化产业园区拆迁安置补偿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整备连片产业用地打造现代化产业园区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落实2023年现代化产业园区建设“硬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片区统筹规划编报,统筹论证交通设施布局及承载力、市政设施、“留改拆”分区和改造时序等核心内容,明确产业园区的产业定位,按照市拆赔补偿指引制定统一拆赔标准。

二、制定依据

为推动石碣镇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整备连片产业用地打造现代化产业园区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落实2023年现代化产业园区建设“硬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字〔20237号)文件,划定石碣镇现代化产业园区范围。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城中村改造、现代化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4106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落实2024年拓空间(现代化产业园区)“硬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拓总〔20241号)等文件要求,各镇街需正式印发辖区内现代化产业园区拆迁补偿标准。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补偿安置成本核算暂行指引〉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和有关精神起草《东莞市石碣镇现代化产业园区拆迁安置补偿细则》。

三、适用范围

东莞市石碣镇现代化产业园区范围内需要拆除或整备的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等物业(含部分主体结构在现代化产业园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四、补偿标准

(一)非住宅类物业补偿

非住宅类物业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分别核算,其中土地采取物业置换,地上建筑物、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均采取货币补偿。

1.物业置换比例

以权籍调查确认的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基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用地面积1:0.65置换工业物业,属于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用地面积1:0.6置换工业物业。置换工业物业性质为可分割转让的产业用房。

2.货币补偿标准

建筑物实际补偿参照《东莞市“三旧”改造补偿安置成本核算暂行指引》中建筑物核算标准,充分结合建筑物竣工时间、结构、等级、面积、层次、用途、装修及现状等因素确定折扣率,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建筑物进行评估后确定补偿费用。

(二)住宅类物业拆迁补偿

对于住宅类物业拆迁补偿,为鼓励权利人按期签约设置奖励措施

                      1.按期签约奖励

按期签约奖励

权益人在政府规定时间内签约的给予签约奖励,以每栋被征收房屋(或每宗未建私人住宅用地)为单位,结合签约时间给予差异化按时签约奖励,签约时段和日期以政府公布为准。

签约奖励

奖励金额

第一时间段

按签约时被征收房屋及土地的评估价值2%进行奖励

第二时间段

按签约时被征收房屋及土地的评估价值1%进行奖励

第三时间段

按签约时被征收房屋及土地的评估价值0.5%进行奖励

第三时间段内     未签约

0


                          2.按期移交奖励

按期移交奖励

在政府规定时间内移交房屋或空地的对权益人给予移交奖励,以每栋被征收房屋(或每宗未建私人住宅用地)为单位,结合移交时间给予差异化按时移交奖励,移交时段和日期以政府公布为准。

移交奖励

奖励金额

第一时间段

按签约时被征收房屋及土地的评估价值1%进行奖励

第二时间段

按签约时被征收房屋及土地的评估价值0.5%进行奖励

第三时间段内        未签约

0

        (三)国有划拨土地、房屋补偿

1.国有划拨土地,仅对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按照市场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

2.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时确实支付了用地成本的,按照评估确定的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四)村集体外卖地处理方式

涉及集体土地流转、以租代售、股权合作等历史情况,由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历史协议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在整体补偿安置中包干处理。



东莞市石碣镇规划管理所

202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