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8号令),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莞市石碣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止,在东莞石碣政府网上公示10天,网址:(http://www.dg.gov.cn/zwgk/zfxxgkml/szz/zdlyxxgk/) 联系地址:东莞市石碣镇城中桥东路50号 石碣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138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