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沙田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大湾区大学连接线沙田段)》已于2026年3月16日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编号为:44190020260006。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及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沙田分局
二、公告时间
2026年3月25日
三、公告内容
1.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大湾区大学连接线是规划沿海公路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是完善威远岛片区对外交通出行,实现大湾区大学与虎门高铁站直连直通的重要跨镇通道,作为联系沙田镇与滨海湾新区交通联系的走廊,可拓展区域交流合作,提升沿线投资环境。项目办理城镇建设用地批次报批手续的部分用地在最新启用版规划用地用海中未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我分局组织编制《东莞市沙田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大湾区大学连接线沙田段)》,对沙田镇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布局进行局部调整。
2.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涉及总面积0.9217公顷,使用后均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本方案落实后城镇开发边界外累计实际使用规模未超过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次落实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刚性底线,部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符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三条控制线”等空间管控要求。落实地块不涉及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和城市紫线,与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控制线均未冲突。后期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每年定期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规模落实图件
(见附图)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6年3月16日
附件: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沙田分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