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粤S89828等56辆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我分局依法予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上述车辆不得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沙田分局
2025年2月28日
| 索引号: | 11441900007331320N/2025-0014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2-28 |
| 名称: | 关于注销逾期六个月未审验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2-28 | |
| 主题词: | |||
经查,粤S89828等56辆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我分局依法予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上述车辆不得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沙田分局
2025年2月28日
主办单位: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6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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