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城市更新政策及《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31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东莞恒福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三旧”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现将批复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关于《东莞恒福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三旧”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东自然资(更新)〔2024〕59号).pdf
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 索引号: | 11441900007331320N/2024-01011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11-14 |
| 名称: | 东莞恒福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三旧”改造总体实施方案批复结果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14 | |
| 主题词: | |||
根据省、市城市更新政策及《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31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东莞恒福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三旧”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现将批复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关于《东莞恒福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三旧”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东自然资(更新)〔2024〕59号).pdf
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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