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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320N/2021-0093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2-23
名称: 关于《沙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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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2-23  浏览次数:-

  政策文件:沙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镇司法分局编制成《沙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解读如下:

  一、关于制定《决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通知文件的安排和部署,2021年5月至10月,镇司法分局组织对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前后开展了3次专项清理工作。镇司法分局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各责任部门清理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总、审查和分析,对部分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的意见,形成清理结果,业已报镇政府研究同意,现组织起草并制定《决定》。及时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既是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也是规范行政管理的必然要求。《决定》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并着力解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规范之间、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基础。

  二、《决定》的依据

  1.《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

  2.《东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办法》(东府〔2010〕64号)

  3.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三、《决定》的起草情况

  2021年11月,镇司法分局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通知文件的安排和部署,对全镇现行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认真讨论,对意见建议进行逐条研究,决定拟对《沙田镇“倍增计划”企业服务实施细则》(沙府〔2017〕34号)等2份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并报镇政府审定同意印发《决定》。

  四、主要内容说明

  《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

  一是正文部分,主要阐述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依据、数量和法律效力。

  二是附件部分,主要公布了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