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石排镇加快潮玩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视频解读:关于《石排镇加快潮玩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图片解读、视频解读
各村(居)委会,镇机关各办公室,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
现将《石排镇加快潮玩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排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1日
石排镇加快潮玩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为加快建设潮玩小镇,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潮玩企业,全力支持潮玩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推动潮玩产业集群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章 企业培育
第一条 推动石排镇潮玩制造业转型升级改造。
(一)鼓励潮玩制造业企业进行智能认定。对当年通过市工信局认定的智能工厂及智能车间项目,按获得市财政奖补资金的1:0.2给予配套支持。其中,智能工厂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智能车间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鼓励石排镇潮玩制造业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推进企业实施数字化升级改造,对于当年购置指定的数字化升级软件不低于10万元(含)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1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三)鼓励石排镇潮玩制造业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数字化升级改造,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提升企业装备水平。对于当年购置用于生产的设备更新费用达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且数字化改造软件部分占项目实际总投资不低于10%。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金额的5%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以上三项转型升级改造条款由申报单位自行选择申请,不进行重复支持。同一企业一年内只能申报一个转型升级改造项目,当年获得过上级部门有关设备或数字化资助的企业不能申报该项目。
第二条 鼓励石排镇潮玩企业创建工业设计中心。
对当年获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5万元、10万元。
第三条 鼓励石排镇潮玩企业开展品牌推广活动。
支持石排镇潮玩企业举办新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等产品品牌推介活动,免费提供潮玩中心供企业举办各类型品牌推介活动。
第四条 鼓励石排镇潮玩企业孵化优质IP。
对石排镇潮玩企业当年的原创IP进行评选,对评选得分前10名的IP进行奖励,每个获评IP一次性奖励3万元,每家潮玩企业一年内最多获评2个IP。
第二章 扶持企业拓展业务
第五条 支持石排镇潮玩企业拓展市场。鼓励潮玩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专业展、综合展均可)抢抓订单,拓展市场。单个展位的展位费按照国内展会最高资助2000元,境外展会最高资助30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多资助1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企业获得同一展会的国家、省、市的同类型奖补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展会费,同一业务年度支持单个企业参加的境内外展会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与镇级其他同类型奖补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第三章 人才服务
第六条 支持潮玩设计人才入住人才公寓。对与石排镇潮玩企业签订一年以上、从事设计岗位的人员,可申请租赁石排镇人才公寓,按照人才公寓出租价格的7折进行出租。
第四章 附 则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同一企业或项目同时符合本级政府多项奖补条款的,则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资助,不重复资助,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成本支出。当年符合条件的申报资金大于预算资金的,可根据每年预算规模和实际申报数量,按照比例进行折算拨付,总拨付金额不超过当年预算资金额度。现有政策按原政策执行,新政策由经济发展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细则,并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做好相应的绩效和监督管理工作。镇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本措施由石排镇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