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石排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石排镇基础设施项目)》(编号:4419002023108),东莞市石排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石排镇基础设施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市政交通道路网建设,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加快集聚,提升镇内部交通与周边镇街的联动效应,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布局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用地不断变化的需求。拟使用省预下达我市的建设用地规模1.5115公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该方案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5115公顷,涉及8个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石排镇。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石排镇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5115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12月8日。
附件:1. 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LS01-LS07).pdf
3. 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LS01-LS07).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石排分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