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通知》(粤农农〔2023〕135号)的工作指引和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村庄分类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镇积极组织各个行政村对照《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的分类标准,结合各村人口状况、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趋势等进行分类,并按照相关程序研究讨论征求民意后,经2023年8月24日石排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审定,现将我镇18个行政村村庄分类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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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石排镇村庄分类情况表
石排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专班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