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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45693W/2023-00831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7-31
名称: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 3205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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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 3205号)

发布日期:2023-07-31  浏览次数:-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6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石排华群水产品店销售的花甲产品

  东莞市石排华群水产品店销售的花甲产品(购进日期:2023-5-24),氯霉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花甲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花甲15斤,销售了11斤(包含抽检),剩余4斤未售出死掉倒掉了。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石排宝和粮油店销售的鸡蛋产品

  东莞市石排宝和粮油店销售的鸡蛋产品(购进日期:2023-5-25),磺胺类(总量)和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鸡蛋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鸡蛋1件约45斤,全部销售完毕(包含抽检)。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 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