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小飞率调研组到石龙,围绕“百千万工程”和绿美东莞生态建设等工作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林辉芳,副院长周金亮;石龙镇党委书记李亚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炜,镇人大主席陈细钿,镇领导刘志坚、袁锦波,以及镇相关职能部门、村(社区)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活动中,调研组沿着金沙湾公园碧道边走边看边听,实地查看防溺水设施配套、河道治理管护等情况,同时就石龙仍在建设完善中的碧道,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对石龙生态、水务、应急等方面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此外,调研组还到中山西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与镇人大代表、选民代表面对面交流,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其间,调研组就代表们提出的做好老城区闲置地块和废弃房屋管理、推进古树保护救治工作、加强基层法律知识宣传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逐一进行回应。
陈小飞指出,各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十分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为进一步做好基层治理工作提供很好的方向和思路。陈小飞强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将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认真研究、跟进落实,确保意见建议真办理、真落实、见成效,切切实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会议还汇报了石龙镇深入推进绿美生态建设、提升人居环境工作的具体情况。据了解,近年来石龙镇认真围绕“百千万工程”各项重点任务,多措并举擦亮绿美生态底色,深入推进全镇绿化、美化提档升级。全镇启动85个镇村绿化项目,新增10个“四小园”,累计建成“美丽庭院”126个,完成72个绿化项目,绿化面积约3.18公顷,长度约3.47公里,种植树木3027棵,完成全年种植任务的84%;同时高标准建设“一江三埠”碧道景观带,基本建成长约4.9km,面积约12.39万平方米沙河慢行道,成为全市唯一在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中实现“十一连优”的镇街。
调研组还先后前往石龙法庭、镇综治中心,通过听取讲解、参观相关功能室等方式,深入了解其功能布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工作成效等内容。
为充分发挥政府与法院各自的优势,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思路,活动还在镇综治中心举行了“府院共建签约仪式”,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代表和石龙镇人民政府代表共同签署《“加强府院联动 推进诉源治理”共建协议》。
周金亮指出,近年来,石龙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大格局,为双方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奠定良好基础。联动机制的建立将有利于整合调解力量、打造诉源治理品牌,实现司法与行政更加良性的互动,形成推动法治东莞建设的强大合力。
刘志坚详细介绍石龙镇“联动预警化解劳动纠纷工作法”的工作情况和成果。他希望镇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优势,打通横向梗阻,增强信息互通,并希望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继续为石龙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置,石龙将确保每一项判决都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持续助力“平安石龙”建设。
据介绍,石龙镇人民政府、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携手启动“加强府院联动 推进诉源治理”共建项目,旨在充分发挥政府与法院的各自优势,更快速地响应群众的诉求、更有效地调解矛盾、更公正地裁决争议,共同打造更加公平、高效、便捷的法治环境。根据协议内容,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与石龙镇人民政府将通过开展联席会议、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教育培训、打造专业人才队伍等方式,创新运用“联动预警化解劳动纠纷工作法”,探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新方式,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建立石龙镇“幸福小区”诉源治理中心,推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平台共建、成果共育,实现多赢、双赢、共赢。
接下来,石龙将以本次签约为契机,深化双方交流合作,加强资源统筹和力量整合,并继续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拓展“联动预警化解劳动纠纷工作法”的应用领域,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护航“百千万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