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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179C/2022-00221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8-03
名称: 关于《石龙镇“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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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龙镇“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03  浏览次数:-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关于印发《石龙镇“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项目制”技能培训有哪些培训项目?

  培训项目围绕《石龙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石龙镇产业发展现状,以“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为重点。

  二、“项目制”技能培训的培训对象有什么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石龙镇常住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人员和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包括居民、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就业重点群体等。

  培训对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培训单位方能申请补贴:

  (一)具有石龙镇户籍;

  (二)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且居住证地址在石龙镇;

  (三)在石龙镇用人单位就业(以缴纳社会保险或劳动合同为准)。

  三、“项目制”技能培训对培训单位有哪些要求?

  培训单位须为在东莞市依法注册成立,并在石龙镇内开展“项目制”技能培训的企业、职业培训机构、行业组织、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等。

  作为培训单位的企业,在未依法取得相关培训资质的前提下,培训对象仅限本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组织应具备相应职业(工种)培训资质或师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在取得相关培训资质后,可开展与本院校开设专业相关的培训项目。  

  四、“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流程是什么?

  实施流程分为五步:培训备案——备案审核——培训实施——培训监管——补贴申请——审核公示——补贴拨付。备案和补贴申报由培训单位在东莞市“技能人才之都”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龙分局提交申请。

  培训对象可关注人社部门发布的培训备案信息,通过培训单位报名。

  五、“项目制”技能培训的培训补贴怎么申请?

  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可按班次申请培训补贴。补贴申请须在培训结束之日起30日内,登录东莞市“技能人才之都”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并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龙分局提交以下资料:

  (一)《东莞市“项目制”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二)《东莞市“项目制”技能培训补贴申请名册表》;

  (三)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

  (四)培训考勤表(签到表);

  (五)《学员培训结果汇总表》;

  (六)每个班的培训照片(不少于3张);

  (七)培训考核结果;

  (八)补贴学员佐证资料(石龙镇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石龙镇户籍人员提供培训当月社保清单或有效的居住证复印件);

  (九)线上培训的还须提供平台学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