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929L/2025-01049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9-17
名称: 480多辆被搬运清理!清溪集中整治共享电动自行车乱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17
主题词: 480多辆被搬运清理!清溪集中整治共享电动自行车乱象
【打印】 【字体:    

480多辆被搬运清理!清溪集中整治共享电动自行车乱象

发布日期:2025-09-17  浏览次数:-
(480多辆被搬运清理!清溪集中整治共享电动自行车乱象)

  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占道堵路等现象频发,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市民出行安全。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助力文明城市建设提档升级,近日,清溪镇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共享电动车违规投放等乱象。

  行动中,清溪城管分局联合交警大队、交通分局等多部门实施“扫街式”巡查,重点清理未办理投放手续、乱停乱放、缺失头盔、无牌上路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截至当日17时,在清凤路、聚富路等多条路段,共清理违规共享电动自行车485辆。

  根据《东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要求,清溪镇不仅大力开展整治行动,还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压实主体责任。

  接下来,清溪镇将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加大清理力度,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针对反复性问题制定“一路一策”解决方案。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多部门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让共享单车真正成为城市文明的流动风景线。

  东莞暂不支持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

  根据《东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安全、通行、停放设施条件等因素,目前东莞市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未取得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的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在辖区内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

  相关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上牌,安全设备未配备完善,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了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倡议市民自觉抵制使用此类缺乏安全保障的共享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