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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929L/2025-00947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8-19
名称: 严查到底!清溪“综合查一次”再亮剑,一工业园区被立案处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8-19
主题词: 严查到底!清溪“综合查一次”再亮剑,一工业园区被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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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到底!清溪“综合查一次”再亮剑,一工业园区被立案处罚

发布日期:2025-08-19  浏览次数:-
(严查到底!清溪“综合查一次”再亮剑,一工业园区被立案处罚)

  连日来,清溪镇虫媒传染病防控专班综合执法组持续发扬连续作战、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在查处多家虫媒传染病防控不力的园区和企业后,于8月17日下午再度集结力量,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健、消防等部门,对浮岗村金智科创园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查防控和安全生产漏洞,现场立案处罚3宗违法行为。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金智科创园管理方东莞市兴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环境管理严重失职问题:园区内杂物堆积、污水横流,多处区域成为蚊虫孳生地;生产车间及厨房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雨水窨井,涉嫌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现场整改,并予以立案处理。

  综合执法组同步对园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园区管理方东莞市兴林实业公司涉嫌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且未经检验合格的简易升降设备,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清溪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一条第三项,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并对该设备进行查封。

  在东莞市恒辉模型开发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发现其喷漆室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浓度警报装置,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清溪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理,责令企业停止使用该喷漆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5000元。

  接下来,镇综合执法组将继续重点对不落实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隐患的工业园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存在违规违法及安全隐患的行为,特别是不认真落实虫媒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各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