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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929L/2025-0065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6-10
名称: 清溪镇启动2025年秋季非起始年级户籍生公办学位申请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10
主题词: 清溪镇启动2025年秋季非起始年级户籍生公办学位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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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启动2025年秋季非起始年级户籍生公办学位申请工作

发布日期:2025-06-10  浏览次数:-
(清溪镇启动2025年秋季非起始年级户籍生公办学位申请工作)

  日前,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发布公告,正式启动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户籍生申请公办学位工作。

  据悉,此次申请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的清溪户籍学生,受理一学年一次,时间为6月。已提交申请但未安排公办学位的学生,教育管理中心已存档,无需重复申请。

  据介绍,此次申请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登记与线下提交资料。网上登记时间为6月3日至13日,逾期不受理,家长可长按指定二维码登记,提交成功一次即可。线下提交资料时间为6月14日至15日,地点在所属学区公办学校保安室。提交资料包括学生及父母户口本、学生出生证复印件,以及小学学区证明材料(父或母住宅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营业执照、工作单位证明及社保清单中的一项)。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的学生,将由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申请资料需用文件袋装好,封面备注关键信息,未线下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录取结果方面,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后,按各公办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结合学生入户及志愿顺序安排学位。若无剩余学位,学生需自行申请民办学校,镇政府将给予民办学位补贴。不在规定时间申请或放弃公办学位的,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民办学位补贴办法按入户时间区分,2024年6月1日前入户的按2019年标准执行,之后入户的按2024年标准执行,小学最高6000元/生/学年,初中最高7200元/生/学年,含免费义务教育相关补助。

  此外,监护人需确保办理入学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自行承担不良后果。如有疑问,可拨打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69 - 87738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