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4年,清溪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镇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为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压实“关键少数”法治建设职责。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护航法治政府建设。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开展理论论文征集活动并抓好有关主题社会宣传,2024年面向约1400名党员干部开设19场培训及讲座,征集论文57篇,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莞邑百姓讲堂等载体开展宣讲活动36场次,户外宣传实体设施设置36面,线上推送相关资讯18条。二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2024年清溪镇深化法治宣传五大行动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校主体班次和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开展“依法治镇+社会治理”专题培训班5期、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期、举办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以及“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合计3场次,组织全镇443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网上学考,优秀率为99.55%。开展第三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系统展示4个领域15项普法实绩。土桥村通过2023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铁场村、谢坑村成功入选2023年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清溪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镇主要领导全年主持召开法治建设相关的镇党委会议、镇政府工作会议19次,作出涉及法治建设相关批示70次。针对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平均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全面依法治镇会议、司法协调会议、执法协调会议或普法协调会议,明确上一年度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9项问题32项整改措施。
(二)构建科学畅通协同有效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持续加强政府履职能力。一是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制定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优化内设机构及事业单位设置,对现存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评估清理,推动基层减负提质增效。二是持续建设服务型政府。开展“审前服务”“一窗通办”试点,在全市率先设立“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审前服务区;扎实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全年共办理1773宗“一件事”主题业务,“个转企一件事一次办”案例入选市镇街(园区)优化营商环境十佳典型案例、广东省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获评2023年度东莞市数字政府建设优秀镇(街道)。2024年全镇12345热线受理案件2.16万件,工单及时审核率100%、及时回复率100%、解决率91.43%、满意率95.44%。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制定全年“大招商”项目清单,将招商引资与稳商安商相结合,健全企业诉求快速反应机制。开展“法治体检”活动46场次,共解答企业法律问题146余项;开展“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1场次,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为40余家企业提供服务52次。东莞市东部公证处清溪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揭牌成立,办理涉及我镇公证业务174宗,接待人数523人;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15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收案403宗,结案389宗,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7万元。优化企业信用修复服务,打造宽松有度的信用监管机制,累计将570家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318户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三)落实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民主科学管理,实现政民协同善治。一是重大行政决策接轨镇域发展实际。严格按照事项分类确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并动态管理对应目录及标准,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完善集体讨论决定后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东莞市清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透明、科学有效。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举措。打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梳理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2份,新报备规范性文件7份,用好网络平台和线下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相关专家开展文件审查,参加市立法工作会议交流经验,总结备案审查试点工作成效。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2024年以来镇法制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372份,为行政决策事项提出相关意见100余次,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调解纠纷14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47场。
(四)聚焦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筑牢行政执法保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已公示的执法信息进行核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次,更新依职权三类行政执法事项,排查事项3600余项。配合组织综合法律知识考试4场次,动态管理执法证件在册情况,推动执法人员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任务。二是积极响应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范围内的16个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度应用“粤执法”开展执法工作,推行信息化执法“导师制”,开展专题培训1场次。制发《清溪镇关于规范“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综合查一次”等联合检查行动共13次,检查相关场所190间次,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扰民、扰企现象。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适用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执法部门自行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20余场次,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完成食品抽检1497批次、食品经营单位1526家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03家次、药品使用单位55家次,完成药品抽检23批次,累计查处各类食品药品经营违法案件86宗,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食品药品店面109家次。受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项目58个;共检查单位3.83万家次,督改火灾隐患2.1万处,组织火灾事故调查9起。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7家用人单位进行监管,日常巡查用人单位534家次,专项检查劳务派遣相关单位38家;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工作,处理预警信息90条,将1个欠薪失信主体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机制,推动实现突发事件整体性协同应对。一是完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制定《清溪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理顺镇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按照分片包干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夯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形成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村(社区)和企业配合的责任体系。二是政企联动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围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维稳等领域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联合市环境科学学会举办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零散废水申报及管理等培训,为450余家企业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三是健全专项领域监测预警体系。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依托1个气候生态观测站、12个区域自动气象站、22个气象预警信息终端,加强综合性会商,发布预警信息155条,启动应急响应23次,发出叫应指令、“三人小组”出动指令各54条,实现气象数据和灾情信息实时共享。启用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实时监控水位、水量、边坡下滑数据和现场情况,提前预测险情。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对小尺度、高强度、短历时的强降雨预测预报,及时推送气象预警信息。
(六)推进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法治赋能护航社会治理。一是建强矛盾预警“探头”机制。以“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契机,常态化开展出租屋、校园、工厂企业、物业小区等领域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4年共排查基层矛盾纠纷318宗,化解315宗,办结率99.05%;共接非警务矛盾纠纷2768宗,办结2742宗,作废5宗,办结率99.06%。二是发掘创新解纷资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府院村联合共建“清溪镇法治教育培训基地”,为来自各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员试行举办12期跟班轮训。积极开展“幸福小区”解纷中心培育工作,“呦呦鹿鸣言和堂”以及康怡花园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成立。构建调解中心“1+3”实体工作矩阵,实现非警务矛盾纠纷案件靶向分流、一站式受理。推广应用“莞邑调解”平台,规范线上调解档案制作,2024年累计调解案件2565宗,成功调解案件2548宗,调解成功率99.34%。三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在法定期限内做好答复或应诉,履行生效判决,认真落实并回复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2024年我镇无新增行政诉讼案件。
(七)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权力运行监督,推进履职用权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精准监督助推中心工作提质增效。制定“百千万工程”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谈话提醒5个村(社区)“两委”干部31人。围绕突出问题制发监察建议书9份,推动形成长效机制2项。组织6个行政审批窗口“微腐败”涉案部门开好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42条。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1个,处分公职人员21人。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常态化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展情况台账、市委重点工作任务台账等政治要件跟踪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机关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进展。三是积极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围绕全镇中心工作、重点任务,2024年累计发布政务信息2168篇;聚焦政策文件、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等领域,主动公开信息157条次,受理依申请公开11件。落实《清溪镇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兑现工作方案》,上线惠企政策兑现事项53项,设立政策兑现窗口并公布办事指南。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统筹法治政府建设的视野不够宽广。部分领导干部未充分把握本地经济发展与法治政府建设之间的紧密联系,对人民群众不断提升的法治需求和法治政府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认识不足。在涉外法律服务、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等领域,出台有针对性、实效性举措的自觉性亟待加强。
(二)社会治理法治保障能力发挥不够稳定。法治政府对法治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尚有强化空间,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机制还不够完善,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连续性需进一步巩固。部分执法部门执法仍存在选择、变通或推诿扯皮现象。部门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把握不准确、程序执行不规范、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不够强。职能部门牵头开展的治理实践对社会吸引力不足,实施过程和效果的监督不够到位。
(三)政务信用基础设施应用机制不够健全。在信用数据质量上,信用归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不同政务机构、企业、金融机构间的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尚不健全,没有形成“应报尽报、应归尽归”的信用信息供应链,一些信用数据分散、孤立,影响了信用评估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在信用信息共享中如何更加严格地保护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避免数据泄露、滥用和侵犯公民权益,仍待探讨和完善。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系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机制,做到将依法行政任务与经济发展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投入足够的精力和资源,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软硬件设施配套齐全。
(二)系统分析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总体布局方面,结合“十四五”收官总结、谋划“十五五”开局实施的工作背景,改变当下法治政府建设举措较多宏观原则性的规定倾向,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具备切实可行、切中要害的措施。涉外法律服务方面,摸排本地企业海外设厂投资实际,联合发展与改革部门了解其涉外法律需求并列出清单,与我市具备相应资质的法律服务机构拟定初步公益服务框架,为有需求的企业奠定后续合作基础。行政执法监督方面,联合镇工商联、政务服务中心探索建立涉企执法监督联系点,强化涉企违法执法、乱执法线索汇集并系统督改。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综合群众对新媒体的应用习惯,探索推出更多“可视可感可用”普法宣传产品。
(三)系统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完善相关政务机构及其人员主体对各自职责范围内政务事项的完成期限、保障措施、服务质量等内容,特别是在涉及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等领域,加强政策承诺等信息公开,落实政策抽查记录、践诺建档等事项。不断提升评价政务诚信工作水平,致力在法治框架下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