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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929L/2024-01166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8-08
名称: 关于启用东莞市东部公证处清溪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09
主题词: 关于启用东莞市东部公证处清溪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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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东莞市东部公证处清溪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9  浏览次数:-
(关于启用东莞市东部公证处清溪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的公告)

  为方便、满足清溪镇广大人民群众申请办理公证、法律援助业务的需求,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与市司法局以及市东部公证处的指导支持下,将在清溪镇设立“东部公证处清溪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2024年8月12日起受理公证、法律援助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i莞家”线上预约或通过现场自助终端取号办理。

  二、业务受理范围:(一)解答包括公证业务在内的法律咨询;(二)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国内的民事、经济等公证法律服务;(三)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三、办理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2号办事大厅(清溪大道11号)。

  四、咨询电话:0769-87731596。


  东莞市司法局清溪分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