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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929L/2023-0142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8-17
名称: 关于东莞市清溪镇村庄分类情况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18
主题词: 关于东莞市清溪镇村庄分类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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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清溪镇村庄分类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18  浏览次数:-
(关于东莞市清溪镇村庄分类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通知》(粤农农〔2023〕135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镇村庄分类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2日,为期5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通过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东莞市清溪镇农林水务局进行实名反映,所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匿名反映不予受理。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的最后一天,其它方式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将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东莞市清溪镇农林水务局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中路222号409室;联系人:殷卓文;联系邮箱:qxnlswj@163.com;联系电话:0769-87731060。


  附件:镇村庄分类情况统计表.docx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