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929L/2023-00453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4-03
名称: 清溪镇人大办组织开展法规宣讲活动 规范零散工业废水管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03
主题词: 清溪镇人大办组织开展法规宣讲活动 规范零散工业废水管理
【打印】 【字体:    

清溪镇人大办组织开展法规宣讲活动 规范零散工业废水管理

发布日期:2023-04-03  浏览次数:-
(清溪镇人大办组织开展法规宣讲活动 规范零散工业废水管理)

  《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4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关于零散工业废水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为我市规范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提供了法治支撑。

  为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3月28日下午,清溪镇人大办联合清溪生态环境分局、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辖区涉零散工业废水重点企业开展宣讲会,引导企业自觉遵法守法,规范零散工业废水管理。

  会上,清溪生态环境分局业务骨干从立法背景、新法亮点、主要内容等三方面对《条例》进行解读,介绍零散工业废水日常管理工作指引,指导企业如何设置好零散工业废水收集设施、做好日常管理、规范流程等。

  会议强调,各企业要详细研读《条例》,从零散工业废水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处置五个重点环节,人员、车辆、台账、设备四个重点方面入手,提升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意识与措施,积极防范零散工业废水环境污染风险。生态环境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零散工业废水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要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积极向辖区企业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工作,督促企业规范零散工业废水管理。

  下来,清溪镇人大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开展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同时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联络站等平台,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推动《条例》在清溪得到有效实施,减少零散工业废水违法排放,推动清溪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