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货运相关业户:
经核实,东莞市桥头鸿都货运服务部等道路运输经营者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现依法注销以下道路运输经营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详见下表。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桥头分局
2024年1月18日
| 索引号: | 11441900007331996J/2024-0002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1-18 |
| 名称: | 关于注销有效期届满未延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 |
| 主题词: | |||
各货运相关业户:
经核实,东莞市桥头鸿都货运服务部等道路运输经营者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现依法注销以下道路运输经营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详见下表。
特此公告。
序号 | 业户名称 | 经营许可证号 | 正本有效期 | 所属镇街 |
1 | 东莞市桥头鸿都货运服务部 | 441900110029 | 2024-01-06 | 桥头镇 |
2 | 东莞市桥头辉涛日用品店 | 441900109707 | 2024-01-06 | 桥头镇 |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桥头分局
2024年1月18日
主办单位: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6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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