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垃圾清运车、吸污车等向公共排水设施非法排放、倾倒污水行为时有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企石镇违法倾倒粪便污染水体有奖举报办法》。现将有关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2024年以来,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垃圾清运车、吸污车等向公共排水设施非法排放、倾倒污水行为时有发生。为此,企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水务、城管、公安、交警等多部门单位联合开展打击倾倒粪便污染水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向雨水收集口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污物行为。为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拓宽违法线索来源,特制定 《企石镇违法倾倒粪便污染水体有奖举报办法》。
二、制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水环境安全是惠及广大市民、关系城市长远发展的大事。公共排水设施正常运转是水环境安全的重要一环,防止倾倒粪便污染水体。打击垃圾清运车、吸污车等向公共排水设施非法排放、倾倒污水行为,在部门联动执法的同时,需要拓宽违法线索的来源,为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三、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四、主要内容
《企石镇违法倾倒粪便污染水体有奖举报办法》由十四条组成。第一条为制定原因,第二条至第四条为适用范围、奖励金额及受理途径,第五条为举报行为的限制条款,第六条为受理后的流程及权责划分,第七条至第九条为奖励原则、不符合奖励范围、奖励资金申请与发放方法,第十条至第十一条为保密责任及泄密后果,第十二条为对恶意举报的限制条款,第十三条至第十四条为解释单位及本办法有效期。
五、《企石镇违法倾倒粪便污染水体有奖举报办法》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企石镇违法倾倒粪便污染水体有奖举报办法》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企石分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769-8666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