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东建房〔2025〕17号)相关规定,现将于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南城街道新建商品住房(“三限房”及人才房、回迁房等非市场化商品房除外)、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及备案,并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缴纳契税、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10日申请期内提交资料申请,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的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二、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具体线索。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骏路宏图科技中心6栋3楼
联系电话:0796-22988566
电子邮箱:dgnczjj@163.com
三、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发放购房补贴。
东莞市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