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7日至4月1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南城街道党工委及十个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7月27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水濂社区党委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水濂社区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后,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行动,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紧抓细抓实巡察整改工作。社区党委迅速行动,即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社区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工作部署,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水濂社区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社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社区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巡察整改任务,社区“两委”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任务,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整改实效,还根据巡察反馈问题的类型,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整改组、党建工作整改组及其他方面工作整改组,分别由社区分管党委牵头,逐条对比检查,逐件落实整改,压实各领域整改责任。
(三)明确目标任务,全面真抓实干。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社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着力推动问题有效解决。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2个巡察问题,已整改完毕问题11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问题2个),正在整改的问题1个,完成率91.67%; 整改期间,工作约谈6人次,批判教育3人次,挽回经济损失8.2万元。 (四)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水濂社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社区规章制度进展了全面梳理,围绕民主评议党员、“三资管理”、财经纪律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堵塞治理漏洞。
二、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差距。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19-2021年间,连续三年未学习传达中央一号文”的问题。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学习长效机制。从2023年8月8日起,每次召开社区“两委”班子会议时,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会议的第一议题,准确把握发展思想和重点任务,将其转换为当前工作的具体思路、务实举措和具体行动。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中央一号文。2023年2月15日召开社区党委第一季度党员大会时,以书记讲党课形式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2023年中央一号文。同时制订每年第一季度党员大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一号文的学习计划。
(二)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等次不符合规定,2019年有1名党员受严重警告处分,当年依然参与民主评议并获评合格等次;同年另有1名党员受党内警告处分,当年依然参与民主评议并获评优秀等次”的问题。一是召开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议,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当年受到党纪立案的党员,不参加本支部的民主评议,当年收到党内处分的党员,不可评定为优秀”。二是第五党支部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2019年中不应参加民主评议且获评为合格、优秀等次的党员,做出撤销评定的决议,同时于9月12日将撤销民主评议结果的通报在社区公告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今后,水濂社区党委将以此为鉴,规范党建工作,严肃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三)针对“落实河长制不到位。村级河长2021-2022年有17个月巡河次数不达标”的问题。从2023年1月1日起,社区河长和巡河人员严格按照东河长办〔2018〕号文的工作部署,落实每天巡查河道不小于1次,并使用“广东智慧河长”系统记录巡河情况、上报和处理问题,2023年1月1日至10月18日开展巡河次数186次,上报和处理问题2次,巡河次数达到每天一次的标准。
(四)针对“防汛救灾物资储备不到位。防汛救灾工作不扎实,基层防灾避险能力不足,南城街道减灾委员会、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水濂社区2022-2023年连续两年未按标准配备救灾物资”的问题。一是水濂社区党委组织社区三防办人员开展防汛救灾物资自查自纠工作,于2023年3月23日按照社区级实物储备救灾的种类和数量采购所缺救灾物资,实施制度上墙,明确职责分工和灾害防汛值守制度。二是进一步健全应急物资仓库管理制度,于2023年8月15日制定了《水濂社区应急物资仓库管理员职责》,规定社区应急物资仓库管理员每月对照社区级实物储备救灾的种类和数量,对防汛救灾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对消耗或损坏的物资及时采购补充,有效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五)针对“两违属地管控工作不力。2018年至2022年涉及4宗违法用地,面积8552平方米,其中1宗已整改,3宗仍未整改,未整改面积5019平方米;违法建设合计116宗,面积149070平方米,其中86宗已整改,30宗仍未整改到位,未整改面积3943平方米”的问题。一是积极推进辖区3宗违法用地整改,其中九里潭村民宅基地涉嫌违法占用农用地,已对占用部分拆除处理,正办理宅基地登记手续;邓屋停车场地块涉嫌违法占用农用地,已缴交违法用地罚款并正在补办用地手续;大雁塘老人活动中心用地涉嫌违法占用农用地,正在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二是联合南城综合执法分局推进辖区30宗违法建设物的整治,将不属水濂社区辖管范围区内的20宗违法建筑移交南城综合执法分局牵头依法处理;属于水濂社区辖管范围内的10宗违法建设物,有3宗属于民房修缮已完善手续,7宗属于临时搭建或违法搭建已进行拆除,已完成整改。同时,社区抽调6名工作人员成立社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加强辖区“两违”巡查力度;进一步健全社区违法建设物处理制度,做到发现一宗处理一宗,有力遏制“两违”的新增。
(六)针对“资产交易未上平台。2018年至2022年,水濂村组两级共7宗、62.07万元的问题。如青山瓦荒山濂公路旁物业,涉及金额15.14万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定,终止农民公寓停车场、上山路5号109室、上山路5号111室、上山路5号112-113室、邓耀地块等不规范合同。二是按照《南城街道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青山瓦荒山濂公路旁物业、彭洞工业区燕地背土地等规范合同上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补录。三是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村组两级出租物业进行自查,对于合同到期的物业,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必须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从而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七)针对“集体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手续不全。2018年至2022年,水濂社区村组两级存在集体重大经济事项未经民主决策或上报镇级审查问题共3宗、57.7万元”的问题。一是召开水濂经联社股东代表大会,对水濂社区办公楼(右侧)后面清理硬底化工程、水濂社区办公楼(左侧)后面清理硬底化工程进行重大事项表决并补办重大事项审批手续。二是终止了邓耀地块的不规范合同。三是组织“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和财务等相关人员针对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进行重点培训,明确1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和坏账核销,5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开支及投资等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南城街道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民主决策及上报镇级审查,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八)针对“债权追收不力,呆坏账风险较高。2018年至2022年,水濂社区村组两级存在债权严重追收不力情况,大大增加呆账、坏账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资产的流失。应收款账龄两年(含)以上共4宗,金额105.44万元。比如翟林发的土地款1.69万元账龄到达30年,翟林发已去世,但水濂邓屋并未对其进行任何追收情况”的问题。一是对租赁押金进行梳理,明确魏嘉文房屋租赁押金、水濂卫生站的合同押金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立即收回。二是推进邓屋虎仔龙征地款挂帐多年未处理的问题,结合多次动员邓屋村民都不同意征收地上物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申请终止征地补偿协议书,退回当年南城街道办事处支付的50%土地补偿款964,333.35元,从而核销应收款的整改方案。上述整改方案于2023年9月25日经邓屋经济社全体股东代表表决同意,现等待南城街道办事处的回复后办理退还土地补偿款手续。三是经邓屋经济社全体股东代表会议表决同意,翟林发应收款已按规定作帐进行了核销。
(九)针对“在建工程长期挂帐,未及时进行结转。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水濂社区存在在建工程长期挂账,未及时进行结转问题,挂账时长两年(含)以上的共有2宗,金额合计6247.29万元。比如农民公寓挂账金额5995万,已挂账17年”的问题。一是解决水濂郊野公园工程长期挂账问题,结合水濂郊野公园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不属于水濂社区的实际情况,该在建工程不能作为社区资产,目前水濂社区已向南城财政分局反馈意见,因涉及街道财政借款,需提交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审议决定后再行处理。二是加快推进水濂农民公寓工程款的结算工作,积极与东莞和邦置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东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结算协商,已由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初步核算报告和相关费用审计报告,准备走司法途径进行结算,预计最快在2024年5月才可完成工程款结算,完成工程款结算后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
(十)针对“现金管理欠规范问题。存在集体零星收款项目(如公寓管理水电费、停车费等)收取现金没有及时向社区财务报帐,2018年至2022年现金收款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共285.68万元。存在过夜现金超5000元的情况共31次,其中超过5000元的有26次,超过2万元的有5次”的问题。一是规范现金收款方式,办理了集体账户微信收款二维码,从2023年6月起,水濂社区村组的水电费、停车费等零星收款收费已全部实行微信扫码收款。二是对村组出纳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库存过夜现金不得超过 5000元”的规定,2023年8月1日制定了《水濂社区现金管理制度》,规定大额现金支出实行当日支取当日支出,大额现金不留存过夜,村组出纳员每天最少1次对库存现金进行例行检查,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十一)针对“审计和财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2018年至2022年,社区村组存在对审计和财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村组两级共60条,问题类别涉及应收款长期挂帐、在建工程长期挂帐、重大事项手续不全等”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当年收益应当先予弥补上年亏损,提取不少于20%的公积公益金”及第六十九条规定:“年初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状况,按照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预算方案”,村组两级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非生产性开支,进行合理的收益分配管理。村组年度财务收支及分配预算表经全体股东代表表决同意后,办理重大事项审批手续,有效预防各经济社发生公积公益金提取不足20%、收益分配欠规范、以公积公益金进行弥补等问题。二是加强债权追收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债权追收责任人,通过加强债权追收力度、坏帐核销等整改措施,有效解决了应收款长期挂账3年以上的问题。三是健全工程评标审核制度。严格执行经联社超10万元(含10万元),经济社超3万元(含3万元)的非生产性工程都经股东代表表决,才能进行公开招投标的规定,有效解决和遏制工程未公开招标的问题。四是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对于合同到期的物业,严格按照《南城街道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必须上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有效解决和遏制了合同到期的物业继续履行原合同的问题。五是健全合同审查制度。所有合同先由财务人员审查无误后才能归档及支付工程款,有效遏制无合同签订时间的问题再次发生。六是加快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进度。推进水濂农民公寓工程款结算工作,对在建工程相关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才能转固定资产,有效遏制工程无验收报告问题的发生。目前60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49条,正在整改11条,其中5条涉及水濂经联社账面长期挂账在建工程5,951.41万元问题,6条涉及九里潭经联社股东分红以“公积公益金—土地基金”科目入账问题,这两个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现正积极推动整改中。
(十二)针对“支农资金未落实专户管理。水濂社区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收到1单行政管理费、2单环卫经费共计金额为138.41万元,未纳入支农资金专项账户管理”的问题。一是从2020年1月起,社区村组所有收到的支农资金全部转入支农资金专项账户,严格执行支农资金专项账户管理的规定。二是健全支农资金管理自查制度,每季度由社区会计主管牵头每季度对村组支农资金的管理进行一次自查,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水濂社区“两委”班子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取得成效,并明确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意识,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促进社区全体党员干部,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整改到位的,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正在整改的,落实责作到人,按照整改措施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二)巩固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注重整改实效,以整改促提升。社区党委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社区中心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社区各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水濂社区各项事务发展上来,全力推进社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22250439;电子邮箱:shuilianshequ@126.com;邮政编码:523085。
中国共产党水濂社区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