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7日至4月1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南城街道党工委及十个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7月27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篁村社区党委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建立工作机构。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制定《篁村社区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每个问题由分管的“两委”成员负责具体抓整改落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分类推进整改。一是抓工作协调。由副书记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进整改进程。二是抓立行立改。能立即整改事项马上整改,现金管理欠缺规范、投标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等12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其余1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抓制度建设。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对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已建立完善3项制度机制。整改期间共组织召开整改推进会、业务培训会等会议6次,对复杂问题,多次组织研讨会、约谈等,加快问题整改落实。
(三)深刻查摆剖析,提升整改实效。社区党委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检视问题、深刻剖析、狠抓整改,不断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重点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改进薄弱环节,不折不扣推动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逐条逐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差距”的问题。一是建立“三会一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的长效机制,2023年8月起通过每周一社区班子联席会议进行“第一议题”学习,“两委”成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进行更深入的理解。二是2023年4月4日,2023年第二季度党员大会暨书记讲党课暨4月主题党日活动,社区党委书记在会议中传达学习2023年中央一号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2023年市委一号文《中共东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在新征程上推动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的意见》。三是社区党委将持续把“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社区基层。2024年起公布中央一号文立即组织学习,由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持续关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领悟。
(二)针对“水污染治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篁村旧村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计划,为避免资金浪费,先推进城市更新片区内的“雨污分流小总口”建设,逐一完成辖区内其他地块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是集体经济组织的物业出租,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前,通过约定合同条款,要求承租人需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完成雨污分流工程及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针对“防汛救灾物资储备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按照南城街道减灾委员会、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的物资配备标准(棉被50张、防寒服50套、折叠床25张、睡袋25张等),2023年4月27日通过采购方式已配齐救灾物资,存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二是制定《篁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物资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制度,配备物资管理员,并要求做好仓库卫生和安全工作,配置灭火器材,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鼠、防虫蛀、防潮、防霉变等措施,确保物资安全。
(四)针对“‘两违’属地管控工作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社区LED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二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两违”问题的巡查和监督,制定城管办公室工作人员辖区内日常巡查台账、区域等,及时发现违法建设情况,立即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联合处理。同时,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巡查责任。辖区内违法建设已及时拆除,截至目前,篁村社区未再发生类似情况。
(五)针对“资产交易未上平台交易”的问题。一是2023年8月,社区组织会计、资产交易员、合同管理员等人员详细学习《南城街道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南城街道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参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进一步强调平台交易的重要性,并安排专人跟踪督导问题整改。
(六)针对“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镇级审查手续不全”的问题。一是2023年8月14日,经社区党委研究决定,落实分管干部的主体责任,督促各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执行《南城街道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执行。二是针对现存在的几宗事项,制定问题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其中两宗已完善手续,一宗待司法呈审中。
(七)针对“债权追收不力,呆坏账风险较高”的问题。一是立即收回风险较高的债权款项。二是要求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严格执行《南城街道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债务人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债权管理小组应及时认定此笔债权无法收回,并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债权确认无法收回后,由债权管理小组向集体经济组织报告,经提交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按照规定,报街道农资办审查批准核销。(一)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账款;(二)债务人破产,以其财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账款,以及经法院判决已撤销的债权;(三)债务人较长时间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四)其他原因导致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避免出现呆坏账。
(八)针对“现金管理欠规范”的问题。一是2023年8月通过社区财务会议,要求出纳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执行上级有关现金管理规定,集体款项必须存入集体经济组织开设的银行账户,不得以白条抵库、坐支、挪用、公款私存,库存过夜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二是自2023年8月1日起,要求村组两级不得存在过夜现金超过5000元和收取现金不及时向社区财务报账的情况。三是经济组织针对现金收款问题,按规定开通二维码账户收款。
(九)针对“在建工程长期挂账未及时进行结转”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按照固定资产结转程序完成结转。二是增强财务管理意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详细学习《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南城街道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制定《篁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强调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在验收通过后将有关资料交会计进行结转固定资产等账务处理。
(十)针对物业租赁续约不符合南城街道关于续约要求的问题。一是对资产交易员加强培训,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南城街道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集体资产原交易合同到期前1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原承租人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续约申请并经理事会初审通过的,依权限经股东代表会议表决并经农资办审查同意,可按要求进行续约交易:(一)申请续约的交易合同须由平台公开竞价生成。经平台公开竞价流标后转成交的交易合同等同进行过公开竞价。(二)诚信经营履约良好:承租方无违反合同规定之情形,在申请续租时无拖欠租金,同时3年内无拖欠3次以上租金,且未列入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三)续约价格合理:续约合同租金须高于原合同最后月份租金(如中途有减租情况的按合同未变更前计租条款确定),且不得明显低于周边同类型物业的租金水平,续约合同不设免租期;(四)原合同到期后物业的用途或属性无发生改变;(五)续约合同须明确规定不能改变物业用途。”的规定执行续约程序。二是由2023年1月1日起,凡不符合“3年内无拖欠3次以上租金”规定的承租人,集体经济组织均不同意续约申请,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竞价,以价高者得确定承租人。三是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专人负责物业租金催收,凡出现拖欠租金情况,集体经济组织立即出具《告知函》催缴,并说明若3年内拖欠3次以上租金,将不符合续约的相关规定。
(十一)针对“审计和财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要求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按照《南城街道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落实责任制,未按规定执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标准,逐项销号落实整改。三是立行立改,尽量第一时间整改到位,针对每一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
(十二)针对“关于公职人员违规津补贴”的问题。一是提高对公职人员津补贴发放规定的认识,学习相关条文,举一反三,避免类似情况发生。二是根据具体人员名单、金额,逐一收回公职人员领取的津贴,并向当事人说明相关情况。
(十三)针对“投标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问题。一是要求工程招投标负责干部学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尤其是第三十四条规定“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023年8月2日已召开“两委”、“两长”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并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招投标时查询清楚企业的关联性,审核投标人资格,落实招标负责人主体责任。二是由2023年1月起,凡涉及招投标的项目招标单位,将通过网上程序等科学手段查询企业相关信息,由招标单位负责人审核投标人资格,并要求招投标企业填写保证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通过线上线下培训,要求社区“两委”成员对习近平治国理政有较深入的理解。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社区党委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带动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切实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谋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不断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
(二)聚焦建章立制。通过制定《篁村社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篁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篁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等,落实责任主体,并要求财务人员做好年度总结,自查自纠,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打好基础。
(三)推动成果转化。正确认识当前社区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困难,把巡察整改的成效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的新成效。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重点工作,把牢抓手,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集中优势资源,积极履职尽责,推动社区全面从严治党、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413931;电子邮箱:20053939@qq.com;邮政信箱:篁村工业街1号;邮政编码:523000。
中国共产党篁村社区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