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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8229/2023-00542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0-08
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麻涌镇2023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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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麻涌镇2023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9  浏览次数:-

各有关企业:

  根据《麻涌镇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麻府〔2021〕8号),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通过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予以财政补助。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一)申报企业已在东莞市麻涌镇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存在异常经营情况(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在资助范畴)。

  (二)申报企业不存在《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规定不予资助的范围。

  (三)已享受“金太阳”、“光电建筑”等分布式光伏发电补助的项目不再补助。

  (四)申报有效期。已取得市发改局备案,在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通过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补助标准

  对通过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装机补助金,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麻涌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项目申报责任承诺书(附件2);

  (三)项目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申报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按时向镇经济发展局提交。

  (二)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全部送达镇经济发展局,即视为正式受理。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由镇经济发展局通知申报企业及时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

  (三)项目审核。镇经济发展局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的对象、项目和金额。

  (四)征求意见。镇经济发展局根据审查结果拟订资助计划,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五)结果公示。拟资助计划由镇经济发展局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镇经济发展局提出,由镇经济发展局进行调查核实。对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资助要求的,不予纳入资助范围。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镇经济发展局将资金安排计划上报镇政府。

  (六)下达资金使用计划。由镇经济发展局拟定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下达。

  (七)资金拨付。下达资金拨付通知,办理拨付手续,按规定将款项拨付到企业账户。

  五、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胶装成册,并在封面和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可编辑的word版和盖章的PDF)报送到镇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梁凌志,电话:0769-88232999。


  附件:1、麻涌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doc

               2、项目申报责任承诺书.docx

            3、相关佐证材料.doc


  麻涌镇经济发展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