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对《洪梅镇实施“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洪府〔2024〕1 号)(下称“管理办法”)文件暂停执行,待《管理办法》修订后再重新印发执行。
东莞市洪梅镇经济发展局
2024年12月31日
索引号: | 114419000073312328/2025-0000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名称: | 关于暂停执行《洪梅镇实施“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08 | |
主题词: |
各村(社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对《洪梅镇实施“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洪府〔2024〕1 号)(下称“管理办法”)文件暂停执行,待《管理办法》修订后再重新印发执行。
东莞市洪梅镇经济发展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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