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6〕93号)和《东莞市农村集体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农农〔2022〕61号),经我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审核,拟同意洪梅镇洪屋涡、新庄和黎洲角股份经济联合社投资滨海湾新区建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项目申请农村集体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信托奖励类),申请奖励金额合计人民币317000元,具体如下,现予以公示。
以上公示内容公示期为十五日(即2022年8月9日至8月24日)。如有异议,请向洪梅镇农林水务局反映,联系电话:88843456。
洪梅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