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工改工”单元(项目)改造方案委托审批业务指引>的通知》(东自然资〔2020〕31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振阳城市更新项目“工改工”,经批准,现将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改造范围:该地块位于洪梅镇洪屋涡村望沙路旁,标图建库编号为:44190012527,总面积2.2009公顷。
二、公示内容:洪梅镇振阳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改造的公示。
三、公示时间:2022年2月11日至2022年2月25日
四、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中国东莞洪梅镇栏目(http://dg.gov.cn/hongmei/)。
(二)现场展示:洪屋涡村委会及改造现场。
五、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对本次公示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将意见表交到洪屋涡村委会的意见收集箱;
(二)将意见表邮寄到洪梅镇市民中心二楼规划所,信封表面须注明“洪梅镇振阳城市更新项目意见反馈”。
六、咨询方式:东莞市洪梅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8843386。
东莞市洪梅镇规划管理所
2022年2月11日
附件:
2.2、振阳针织绒制品(东莞)有限公司“三旧”改造地块土地和房屋权籍调查明细表.pdf
3.3、振阳针织绒制品(东莞)有限公司“三旧”改造地块土地权籍调查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