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文件:关于印发《横沥镇扫黑除恶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为了充分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积极性,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我镇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统一部署,结合《东莞市扫黑除恶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东扫黑办〔2022〕5号)的文件精神,镇平安法治办制定了《横沥镇扫黑除恶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扫黑除恶斗争是党中央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当前国际环境错综复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形态、方式手段呈现新变化、新特征,有的黑恶势力隐身蛰伏、变异升级,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在实施《横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横府办〔2018〕49号)期间,我镇共发放4.5万元奖励金,充分发挥了社会公众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监督作用,充分展示了人民群众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力量源泉和坚实后盾。为拓宽线索来源,继续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来,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了《横沥镇扫黑除恶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举报奖励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该文件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东莞市扫黑除恶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东扫黑办〔2022〕5号)、《横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横府办〔2018〕49号)。
三、形成过程
2025年5月29日,镇平安法治办拟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镇扫黑除恶工作组成员单位和村(社区)意见和建议,镇扫黑除恶工作组成员单位和18个村(社区)均反馈无意见。6月19日,接着在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截至7月2日,期间没有收到修改意见。镇司法分局也已对该文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暂未发现可见法律风险和不利于公平竞争事项。《办法(送审稿)》于8月25日经镇人民政府十八届第92次政府工作会议研究,同意提交镇党委会审议;8月28日,经十三届第223次镇党委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办法》,并于9月1日以镇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奖励对象、奖励原则及条件、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和附则,指出举报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和邮件等形式举报,要求举报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和证据材料,对“奖励原则及条件”“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制定了办法实施细则。对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实施奖励,有效鼓励、发动广大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东莞市横沥镇平安法治办公室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