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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5316/2021-01790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2-29
名称: 关于《横沥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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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沥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2-30  浏览次数:-

  查看文件:关于印发《横沥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背景意义

  随着“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等方面的工程将持续增加,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重要性显得更加突出。为健全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农村集体资金投资效益,保障农村集体利益,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镇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了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七章,二十五条规定,规范横沥镇辖区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明确管理范围,压实监管责任,健全管理制度,维护农村集体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明确《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和有关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监督责任;二是规定招标范围、标准及审核流程和招投标程序;三是明晰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各项细节;四是压实各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

  三、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事项由横沥镇农林水务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9—8372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