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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5316/2019-00094 分类:
发布机构: 横沥镇 成文日期: 2019-01-07
名称: 关于《横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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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1-07  浏览次数:-

点击查看文件:关于印发《横沥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我镇制定了《横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镇农资办修订了《横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对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进行完善,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管理制度体系,有力地提升全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本次镇《实施细则》的修订,主要基于二方面的需要。一是《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东府〔2018〕40号)》已于2018年2月26日修订实施,提出了新的表述和要求,需要贯彻落实。二是近年农村基层在实践中探索出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对原制度进行补充和调整。

   二、起草情况

   镇农资办加强与市农资办沟通,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和指导,并听取市农资办对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改革方向的指导,向市农资办、相关部门单位及各村组征求《横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并在镇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我镇《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分十三个章节。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章“财会人员”

第四章“预决算和收益分配管理”

第五章“开支审批和重大事项审查”

第六章“合同管理”

第七章“资产和负债管理”

第八章“土地款管理”

第九章“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

第十章“会计核算和财会档案管理”

第十一章“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

第十二章“责任追究”

第十三章“附则”

   四、主要修订事项

修订前的《实施办法》共13章78条,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共13章88条,总数比原来增加了10条。从内容上看,新增条款9条,合并条款2条,拆分条款3条。

(一)镇《实施细则》将《东莞市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核心内容整合到第七十八条,既避免两份文件并存的不协调问题,又与第七十九至八十一条的监事会、财务人员、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等不同主体构成完整的责任追究体系。

(二)市《实施办法》对股东大会、股东代表会议的职权作了大幅修改,对理事会、监事会的职权也作了微调。

(三)镇《实施细则》分别在第五十二条(需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第五十三条(资产评估事项民主决策和结果公开)、第五十四条(评估报告异议处理),详细列明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的具体管理制度要求。

   横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