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5号)等文件的要求,我镇组织编制的《东莞市黄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旧村及厂房“三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东莞市黄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田美股份经济联合社旧村及厂房“三旧”改造项目)的批复》(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79号))。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方案成果有关内容公告如下,请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施。
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批准时间:2020年5月14日
二、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按照东莞市“三旧”改造工作部署,结合建设“宜工、宜商、宜居、宜旅”的现代生态城镇要求,黄江镇通过全方位的综合改造,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强化功能,推进社会经济双转型,实现改造“旧城、旧厂、旧村”和城市现代化目标。根据黄江镇“三旧”改造规划,对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村“三旧”用地进行改造。
因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村“三旧”改造项目涉及特殊用地,为满足项目用地的实际需要,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最大限度地满足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为黄江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是必要的。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5号)的相关工作要求,调入的节余指标增加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纳入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统计和使用。根据《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黄江镇2018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的函》(东国土资函〔2018〕4552号)文件的任务情况,黄江镇增加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为32亩(即2.1333公顷)。
三、建设用地规模置换具体情况
项目坐落于黄江镇田美村西北部,落实地块位于黄江镇田美村,面积为2.1333公顷,落实后地块由其他建设用地(均为特殊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四、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后,黄江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2.1333公顷。
五、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东莞市人民政府网站。
2、张贴公告:黄江镇政府、田美村公告栏。
特此公告。
附件:1.黄江镇土地利用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2.东莞市黄江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3.东莞市黄江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黄江分局
2020年5月28日
附件1:
黄江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