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4〕337号)等文件的要求,黄江镇组织编制的《东莞市黄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村“三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方案”)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关于对东莞市黄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的批复(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村“三旧”改造项目)》(东自然资函〔2019〕4462号))。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该调整方案成果有关内容公告如下,请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施。
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19年12月6日
二、建设用地规模置换原因
按照东莞市“三旧”改造工作部署,结合建设“宜工、宜商、宜居、宜旅”的现代生态城镇要求,黄江镇通过全方位的综合改造,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强化功能,推进社会经济双转型,实现改造“旧城、旧厂、旧村”和城市现代化目标。根据黄江镇“三旧”改造规划,拟对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村“三旧”用地进行改造。
因东莞市黄江镇田美村“三旧”改造项目涉及特殊用地,按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原则,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最大限度地满足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为黄江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是必要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4〕337号)关于建设用地规模置换管理的相关规定,在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已安排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的地块,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参照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和程序办理,相对应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应调整为交通水利或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以确保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
三、建设用地规模置换具体情况
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用地规模调整拟在黄江镇内平衡,其中调入地块位于黄江镇田美村,面积为3.7647公顷,由其他建设用地(均为特殊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地块位于黄江镇田美村,面积为3.7647公顷,由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其他建设用地(均为特殊用地)。
四、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置换后,黄江镇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等指标均保持不变。具体情况见下表。
五、公告方式
在东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黄江镇人民政府及其下辖的田美村张贴公告。
2.东莞市黄江镇调入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pdf
3.东莞市黄江镇调入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黄江分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