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市国资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立足部门职能,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内容,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市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新闻媒体等渠道,积极公开各类信息。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78篇,涵盖国资工作54篇、企业动态52篇、党建园地29篇等,并公开了《关于推动全市商贸业百业兴旺的若干措施》等文件。上报省国资委信息6篇。通过“东莞国资”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03条,浏览量达18万余人次。此外,市国资委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携手南方+推出“国资频道”推广平台,并在东莞日报、东莞广播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发布新闻宣传报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国资委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和答复规范,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4年,市国资委规范使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宗(含上年结转1宗),其中自然人申请7宗,商业企业申请1宗。所有申请均已答复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1.予以公开:3宗
2.无法提供:4宗(因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不予处理:1宗(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均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和“三审三校”机制,更新《东莞市国资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东莞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深化市属国企信息公开改革力度,强化信息披露机制,致力于构建透明阳光的国企形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府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要求,市国资委以“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东莞国资”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委内政务动态等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发布台账体系,清晰界定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确保各项任务逐一得到有效落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优化新媒体平台委托运营商服务合同条款,重点加强微信公众号运营的安全、保密及信息时效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国资委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知识库建设不完善、调查征集活动不足、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2025年,市国资委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完善知识库,提升内容质量。二是拓宽调查征集渠道,提升调查征征集质效并及时反馈结果。三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提高信息发布的效率,确保重要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同时,建立信息更新提醒机制,对过时或不准确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和修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国资委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附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