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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6490083-4/2025-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01-17
名称: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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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市国资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立足部门职能,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内容,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市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新闻媒体等渠道,积极公开各类信息。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78篇,涵盖国资工作54篇、企业动态52篇、党建园地29篇等,并公开了《关于推动全市商贸业百业兴旺的若干措施》等文件。上报省国资委信息6篇。通过“东莞国资”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03条,浏览量达18万余人次。此外,市国资委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携手南方+推出“国资频道”推广平台,并在东莞日报、东莞广播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发布新闻宣传报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国资委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和答复规范,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4年,市国资委规范使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宗(含上年结转1宗),其中自然人申请7宗,商业企业申请1宗。所有申请均已答复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1.予以公开:3

  2.无法提供:4宗(因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不予处理:1宗(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均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先审后发三审三校机制,更新《东莞市国资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东莞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深化市属国企信息公开改革力度,强化信息披露机制,致力于构建透明阳光的国企形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府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要求,市国资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东莞国资”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委内政务动态等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发布台账体系,清晰界定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确保各项任务逐一得到有效落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优化新媒体平台委托运营商服务合同条款,重点加强微信公众号运营的安全、保密及信息时效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1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国资委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知识库建设不完善、调查征集活动不足、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2025,市国资委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完善知识库,提升内容质量二是拓宽调查征集渠道,提升调查征征集质效并及时反馈结果。三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提高信息发布的效率,确保重要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同时,建立信息更新提醒机制,对过时或不准确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和修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国资委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附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