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市国资委和各市属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国资规模质量不断壮大
2016年末,我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4097亿元,较2011年末1808亿元增长127%,约占全省国有资产总额的6.4%;净资产973亿元,较2011年末269亿增长262%;资产负债率为76.26%,较2011年末85.1%下降了8.8个百分点(其中非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率为48.12%,较2011年末65.8%下降了17.68%)。 2016年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26亿元,较2011年104亿元增长213%,约占全省营业总收入的2.9%;实现利润总额76亿元,较2011年40亿元增长90%;实现净利润63亿元,较2011年32亿元增长97%。
各项经济指标不断壮大的同时,税收、就业等社会贡献指标也保持稳步增长态势。2016年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全年实缴税费41.6亿元,较2011年增长110.74%;市属国有企业职工人数达19140人,较2011年末增长43.49%;2012年至2016年我市市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共13.81亿元。
经过近6年的努力,我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指标与2011年比均翻了一番,各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综合排名居第四位,位列广州、深圳、珠海之后。全市国有资产整体质量较好,财务风险基本可控,资产状况逐步改善,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二、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加强了国企改革顶层设计。2013年8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新时期我市国有经济改革发展工作的新一份纲领性、指导性文件《关于做强做优做活东莞市国有经济的意见》,随后几年里,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市属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意见》等多份政策性文件,足见市委、市政府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视和支持,这些文件的出台,既符合上级精神,又体现了东莞特色,为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全市国资国企系统形成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二是开展了部分企业公司制改造。2015年开始,我们通过搭建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会同有关部门理顺原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分流、薪酬管理等问题,厘清资产及债权债务承接关系等方式,对市路桥总公司、市燃料工业总公司、市电子工业总公司实施公司制改造,分别改组为交通投资集团、能源投资集团和国弘投资公司,使其成为我市交通、能源、电子投资等领域的骨干企业和重要影响力企业,为下一步推进有关市属企业打造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打好基础。
三是推进了国资混合所有制改革。我们以增量为主,鼓励二、三级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等方式,推进市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几年来,我们先后支持电化集团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战略投资者美启集团对下属电厂项目实施重组;支持能源集团、国弘投资借助新奥燃气、生益科技等企业的产业优势促进自身发展壮大;支持东莞控股探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支持新影公司下属企业引进广州星汇电影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盘活现有资源等。目前,全市二、三级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户数共74户,占国有企业总户数的39%。
三、经济结构布局不断优化
一是组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关于做强做优做活东莞市国有经济的意见》,2015年7月起,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整合市属各类金融资产,在东莞市财信发展有限公司的基础上组建了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做好了公司的顶层设计,明确了资产的划拨路径,增强了我市金融资产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推动了资本与产业的深度融合。
二是深入推进市属企业去产能工作。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我们确定了出清重组“僵尸企业”工作的人员安排及任务分工,起草了处置“僵尸企业”实施方案以及摸底建立数据库。关停企业方面,指导资产经营公司有序推进市印刷厂等关停企业的清算工作;特困企业方面,推进电化集团引进战略投资者对通明、天明电厂进行战略重组。
三是积极配合市属企业整合资源。我们积极配合东实集团加快推进整合轨道公司、南城国际商务区股权划转和土地征拆等工作,为公司资产归集创造良好条件。积极推动东江水务完成收购南城、东城及万江水务公司和水厂,加快“大市区供水一张网”整合步伐。积极协调了银行、相关市属企业帮助解决担保和贷款等事宜,保障粤海装备产业园项目有序推进。积极支持东莞证券筹备IPO上市,致力提高市属企业资产证券化水平及资本运营能力。
四是努力探索股权多元化投资模式。我们努力探索了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截污管网、污水处理、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实现准公共项目资金投入多元化,带动民营资本做大做强。如支持水投集团等市属企业探索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配合有关单位组建科技金融集团,整合科技、金融、产业资本;重点支持企业创新,扶持创新企业发展,推进实施“东莞制造2025”、“机器换人”、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等战略等。
四、国有资产监管不断完善
一是公布监管名单实施分类管理。2012年由市政府公布了《东莞市国资委直接管理和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首次正式明确我委履行监管职责的企业范围,目前已整合到26家。2014年对市属企业按“准公共性企业”和“竞争性企业”进行分类,通过明确企业分类,奠定对企业科学管理和考核的基础。
二是落实执行“三重一大”监管制度。近6年来共完成重大事项审核145件,完成重大事项备案255件,完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125件。同时,做好市属企业国有产权登记、管理、交易工作,2011年至2016年共处理占有产权事项45项、变动产权事项50项。
三是制定实施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明确国有资本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范围,加大扶持市属企业发展的力度。2014年至2016年底,各市属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共13.81亿元,用于企业改革发展等项目的支出共1.5亿元。
四是全面实施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市属企业实际,我们先后制定出台并全面实施了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实施方案、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意见等管理制度,明确了市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结构、“五险一金”、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方面的规定,全面加强了对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方面的管理。
五是推进企业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工作。我们于2011年底,抽调专业人员结合中介机构力量成立了国资委内审小组,开展市属企业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工作,6年来完成了25间次监管企业的内审工作,督促企业完善国有产权代表、重大财务事项、内部审计等监管体系。
五、国企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教育实践活动得到巩固。近年来,国资委认真组织市属企业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及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先后积极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各项活动,党内生活进一步严格,“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干部选拔制度得以完善。我们积极拓宽用人选人渠道,切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提高了企业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能力和水平。2011年至今,共完成20家市属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换届和组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工作;完成19家企业、50多人次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规范清理。在委内提拔和交流干部共23人次。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得以加强。委党组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完善了委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并公布了国资委权责清单,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工作作风,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多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国有资本布局不优。我市部分国有企业基础相对较差,上一轮国企改革中的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打造龙头企业、标杆企业的任务还未完成。二是结构调整和资本运营进展较慢,国有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配置,资本价值尚未得到充分体现,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但面临严峻的竞争态势。三是国有企业因为改革创新和发展不足,在市场转型、业态创新条件下面临风险防控的压力。四是如何更有效地完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国有企业员工的主动性、创造性亟待破题。五是国资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以及党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七、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2017年,国资国企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奋力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率先迈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按照市党代会的总体要求,把党代会报告提出的:“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构建有系统规划、有政府财政支持、有社会资本参与、有市场主体投资运营及管理、有项目投资综合回报的“五个有”投融资体系”;“有效利用和对接资本市场,重点创新交通基础设施、环保基础设施、园区开发建设、民生项目实施的投融资模式”;“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以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平台化为方向推进国有资产重组,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要求,抓紧落实,埋头苦干,以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奋发有为,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国有经济质量效益,取得新成果,实现新发展,为我市奋力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率先迈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市国资委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06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