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镇人民政府印发了《高埗镇工程招标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高埗镇工程招标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规范高埗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采购工作,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府〔2022〕28号)及《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东财〔2021〕8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对《暂行办法》关键词、专业术语的解释。
(一)必须招标的项目:是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或服务单位的情形。
(二)装修、修缮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无关的单独装修、修缮工程。
(三)定点竞价、定点议价:是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给出的一种选择施工单位的方法,具体操作流程以项目实施时的实际要求进行操作。
(四)简易招标:本《暂行办法》的简易招标是指通过镇街网站挂网公告,使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平台进行网上开标,确定施工单位的流程方法。
(五)内控制度:是指各单位按照财政分局的相关要求制定的关于本单位的采购内控制度。
(六)择优选取、直接选取、竞价选取、随机抽取:是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给出的一种选择服务单位的方法,具体操作流程以项目实施时的实际要求进行操作。
(七)紧急采购:是指无需通过《暂行办法》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服务单位。
三、原有的《高埗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22年8月到期,为了规范高埗镇的工程项目招标和采购工程,重新制度本《暂行办法》。新旧文件的差异主要存在以下内容:
1、原文件规定100万元以上4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通过镇内招标(简易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新文件则是规定1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通过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原文件规定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邀请不少于3家施工单位通过议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通过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新文件则是规定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通过镇内简易招标方式或者由建设单位按照内控制度确定施工单位。
东莞市高埗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