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埗镇村组转贷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高埗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资办)草拟的《高埗镇村组转贷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大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借款结余6千万元的背景下,为缓解到期贷款还款转贷压力,农资办提出由镇财政出资设立3000万元村组转贷专项扶持资金,该意见被镇采纳,并列入高埗镇2019年十大乡村振兴项目,因此,农资办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草拟了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七项内容,第一项为目标任务;第二项为使用对象和范围;第三项为使用期限、额度及费用;第四项为部门和单位职责;第五项为运作程序;第六项为风险防控和处置;第七项为其他事项。
(一)目标任务。明确专项资金设立总额度、主要任务。
(二)使用对象和范围。提出在金融机构发生贷款业务,并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到期归还过程中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可申请专项资金。适用的贷款银行仅限于注册地在我市辖内的银行机构或银行机构在我市辖内所设分支机构发放的贷款。
(三)使用期限、额度及费用。设定资金使用期限,对超出规定期限的,按约定条款执行。
(四)部门和单位职责共4条,明确资金列入镇经济联合总社收支,镇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农资办、金融办参与管理。
(五)运作程序共5条,主要明确资金使用程序,具体从提出申请、审查审批、发放资金、资金监控到收回资金。
(六)风险防控和处置共2条。对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村组过失等导致资金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提出后续处理方法,维护资金安全。
(八)其他事项。明确《办法》施行期。
三、解读机关
本《办法》由镇农资办会同金融办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