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我镇决定对《凤岗镇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凤府〔2024〕10号)予以废止,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凤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 索引号: | 1144190000733170X5/2025-01686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12-05 |
| 名称: | 凤岗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凤岗镇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决定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05 | |
| 主题词: | 凤岗镇 文件 | ||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我镇决定对《凤岗镇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凤府〔2024〕10号)予以废止,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凤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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